400 650 1979
???家商行銷售無合法來源進口酒被判10倍賠償金
2020-04-02 (à′?′: ì???í?)
因銷售不能提供合法進口來源的洋酒,四名被申請人依法被判令向申請人支付涉案商品價款10倍賠償金。3月30日下午,??谥性簩λ淖谏婕笆称返馁I賣合同糾紛再審案件進行網(wǎng)上開庭,并當庭宣判。 該四宗案件系再審申請人任某某分別與被申請人李某某(原海口美蘭某興食品商行經(jīng)營者)、海口美蘭龍某某煙酒行、鞠某某(原海口美蘭某靜商行經(jīng)營者)、海口美蘭鑫某某商行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均經(jīng)歷一審、二審,并經(jīng)省高院指令,由海口中院進行再審。因四宗案件申請人相同且訴訟標的為同一種類,合議庭決定合并審理,分別裁判。庭審當天,除被申請人李某某未線上到庭外,其余當事人均線上到庭參加開庭。 對于任某某與被申請人李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認為,李某某向申請人任某某銷售涉案紅葡萄酒時該紅葡萄酒已超過載明的保質期,屬于不的食品,且其無法提供涉案紅葡萄酒的合法來源、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未在進貨臺賬上記錄涉案食品并保存相關憑證,屬于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標準的食品的行為。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撤銷一審、二審判決,判令被申請人李某某向申請人支付涉案商品價款10倍賠償金。 對于任某某與被申請人龍某某煙酒行、鞠某某、鑫某某商行的三宗案件,認為,根據(jù)我國《食品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沒有中文標簽的,不得進口。三名被申請人作為經(jīng)營預包裝食品、煙、酒等食品零售業(yè)務的個體工商戶,向任某某銷售的涉案洋酒,無中文標簽,無法獲知商品來源以及是否、是否符合質量標準,屬于不的食品,且未能提供涉案洋酒的合法進口來源、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屬于銷售明知不符合食品標準食品的行為。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撤銷一審、二審判決,判令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涉案商品價款10倍賠償金。 來源 : ??诰W(wǎng)